音樂噴泉是一種為了娛樂而創(chuàng)造出來的可以活動的噴泉,1930年德國發(fā)明家奧圖皮士特先生首先帶出噴泉的概念。它根據(jù)美學設計并且經常會產生3維的效果。這種效果是由于聲波或光波或激光穿過水粒子而產生的。在此過程中,水流被操控,散射及折射光,然后一個3維的畫面就產生了。
音樂噴泉隨著音樂變換,為城市的人們在夜間增添一份美輪美奐的視覺和聽覺的盛宴,是快節(jié)奏的城市生活夜間一項頗為浪漫閑適的娛樂項目。
音樂噴泉隨著音樂變換,為城市的人們在夜間增添一份美輪美奐的視覺和聽覺的盛宴,是快節(jié)奏的城市生活夜間一項頗為浪漫閑適的娛樂項目。